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说实话我是想给两星的,但是鉴于我一集弃对剧集没有完整的了解尊重一手补多一星。
第一集唯一亮点是后面男主对于家庭义务和权利的论述,除了是该论点的正确性和哲学性、更重要的是提出该观点的场景,不像之前的那么生硬和尬……
在案件剧情上很好地契合了《勿言推理》这个名字,上一次我见过和名称这么契合的推理有关的番/剧叫做《虚构推理》。我的推理是虚构的,你那片场甚至不要去谈推理,异父异母的亲兄弟是吧(顺带一提,我没黑虚构,它从一开始就看得出和推理没关系,而且它虚构得能自圆其说还能让我当年看得乐)。全程的推理都是最基本的一些通用逻辑,比如提出借刀杀人、需要调查偷刀痕迹等的可能性而已。其余怎么推动案件进展呢?“我想起我钥匙一年前丢过……”“三年前他还说过那样的话……”拜托,这不是推理诶好嘛?需要什么就突然搬出个设定,说实话是看得一点心情都没有,但起码我告不了你标题欺诈,也就算了。
而和人物的关系推动(和几个警官的交谈)也不仅仅是情节生硬的问题了,警察轻易被被审讯人挑弄感情,你们这警察的精神是有多脆弱啊?也别和我提什么我国和日本的警察差别,我看《女警的逆袭》里老源可是把被审讯人拿捏得死死的。这部剧里,随便说两句,警察就把自己知道的讯息全爆出去,游戏那些谜语人NPC都没你们尽力!而且审讯你爆讯息可以,但你要知道是为了博取好感好套讯息,这里就纯爆!突出一个免费派送!这样的剧情根本没有办法构建好男主的形象,单纯和我喷垃圾穿越番时一样的观点:纯靠对面SB衬托。
至于其它一些剧中论述的观点,两个点比较记忆深刻。
一是把主客观论述和“真相”这样的词联系起来,这就只是一个单纯的语言游戏了。主客观论述确实存在,但最起码在中国刑法中是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这样的基准的,用不着一般民众去担心主客观差别的影响;至于“真相”则只是对词汇理解的差别了,硬把“真相”和“事实”分割开却也没有明晰化它的含义,然后拼接实际存在的主客观论述差异玩文字游戏,听着好像高大上,但实际并没太大意义。
第二点是薮警官认罪后突然批判起他对家庭的漠视以及后续的处理,说实话,出发点合理,但作为影视剧,我觉得太突兀了,对薮的各种大问题不谈,突然对开局只铺垫了几笔,没有怎么描述过的情况大放阙词,太强行而导致观感太差,给人一种我磨好了牛刀你叫我切豆腐的感觉。而且最重要我认为它所表达出来的价值观导向具备一定的问题。我对薮警官拆分后的行为理解为【1】对家庭漠视【2】妻儿临死都不去看望一眼【3】不管是出于复仇心理还是对这种用权力掩盖犯罪行为的敌视,自行跟进搜查犯罪信息【4】和罪犯谈判未果,私刑【5】嫁祸男主。红字1、2和5是错误的事,我觉得没什么异议,绿字是我认为对的,毕竟追查犯罪事实本来就是件正确的事;争议点在灰字的4,但从我个人观点来说,我也是比较赞同这种做法的,下一段再论述。但男主大发家庭感想后,舆论导向变成了什么呢?首先,1和2作为前提条件不变,那之后男主建议该怎么做呢?缅怀已死之人,多回忆回忆他们,了解他们,然后能在神牌前面供奉他们喜欢的花;至于复仇,那是因为出于私欲的自我感动,做那种事毫无意义(就算对面是还在逍遥法外的罪犯)……喵喵喵???后续过激行为是不对,但追查犯人比你缅怀逝者更有意义是吧?看包青天要为死者讨还公道时你们会不会也说“算了,你讨还公道只是自我感动,还是好好给他做坟墓吧”???缅怀逝者放下仇恨纵容罪犯才是自我感动吧!而且,更大的转折来了!!!随着“我还想起了另一件事”,然后突然告诉我人都杀错了!?这下好了,3也做错了,4杀错人更不用说了,全盘皆错,薮警官从头错到尾!…………所以最终导向的结果就如同男主所说的,应该缅怀逝者,其它什么都不做……不做个屁啊!这不就是纯纯的想用结果论去否定一切吗?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提示去表明薮警官的调查结果有错,等到观众(我)对他行为有个定性之后突然给我搞个抓错凶手这一出,以此给那些赞同薮的选择的人泼一盘冷水,意图达成观念的诱导,在我看来太恶心了。我结论不变,错的是结果,但我赞同他的选择,因为总要比纵容犯罪要好。假设一下,如果没有后续杀错人,那是否薮的【3】和【4】行为就是与权贵隐瞒起来的罪犯作斗争,在无法通过法律审判的情况下无奈私刑的悲剧,这样是否可以得到更多的可怜以及认同?
(((叠甲)))对于以上的【4】即私刑,我是认可的,那就肯定有不认同的人会说我三观不对之类的。我是这么认为的:①首先三年前的车祸被压下来,证明了背后确实是有权贵在插手,而不管是有钱还是有权,最终一定是施压到了“法律的执行者”身上,也就是明确的渎职行为。②这样渎职意味着法律不再具有普偏性,无法稳定发挥其功能的法律如同废纸。在我看来,这样的人是比体制外的重大犯罪还要影响更为严重和深远的。③三年前无法用法律制裁,甚至可能包括消息扩散都做不到,三年后就觉得可以了吗?④我服从合理,但不顺从无理,当对面是无法用合理(正常法律途径)去解决的无理,为什么我们要示弱要屈服呢?私刑杀人可能是一种极端的手段,但作为反抗的一种方式,我会认同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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