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州: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市场主体可三种方式报送

2023-06-21 13:44:11 闪电新闻


(资料图片)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6月21日讯 6月21日,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发布会,邀请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张洪涛出席发布会,介绍滨州市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张洪涛介绍,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对象为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在滨州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进行年报。

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报送方式根据报送渠道,大致分为三种方式:一是网页版年报方式,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;二是手机版年报方式,关注市县(市、区)局微信公众号,或者扫描年报二维码;三是纸质版年报方式,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局(所)领取报表进行填写。

信用修复方式,企业登陆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”或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,根据原因及时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”进行补录、修正等,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网上核实、书面核实、实地核实等方式,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、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,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信用修复。

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

标签:

相关文章
最新发布
精彩图文
精彩推送

Copyright @  2015-2018 华南it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粤ICP备18025786号-52   联系邮箱: 954 29 18 82 @qq.com